关于参照执行《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“社区儿童德育中心”2008年工作计划》的通知[2008-4-21]
北京市、江苏省、广东省、辽宁省各“社区儿童德育中心”: 《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“社区儿童德育中心”2008年工作计划》已经发至各省、直辖市妇联儿童部。近期,省、市妇联儿童部会将《工作计划》转发至各“社区儿童德育中心”。
请各“社区儿童德育中心”收到《工作计划》以后,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,参照执行。